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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努力打造诚信滕州
时间:2018-03-07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努力打造诚信滕州

民建滕州市基层委员会        许晓明

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源、立国之基。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一项重要的举措大力推行。我市作为山东省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城市,相关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果。截至2017年底,“三证合一”的登记模式全面推开,实现了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信用滕州”网站架构初步搭建;《滕州市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资源目录》整理完成;有16个部门在政府网站开通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专栏。近年来,通过我市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架构逐步搭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揭露和预警使得作假失信者受到惩戒,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全社会的诚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应当看到,我市信用体系建设虽然起步较早,但整体水平较省内一些地区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用基础信息不够完善,社会征信系统尚未建立;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不到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尚不健全;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仍然偏低;履约践诺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信用体系建设还需要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打破壁垒,汇聚合力。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意思是说,一个人不讲信用,就无法立足于世间。好像车辆没有轮轴一样,它靠什么行走呢?由此可见信用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良性健康发展,围绕“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打造诚信滕州”,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坚持政府主导,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政府牵头、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诚信信息联动格局,把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相关方案,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对照全国城市信用监测标准,鼓励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广泛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积极探索信用承诺、信息共享、红黑榜名单等制度,着力打造优秀信用品牌,构建公正的社会信用评级体系。

二、整合现有资源,建设信用滕州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要积极对接“信用山东”,把信用滕州平台建设纳入到智慧城市建设范畴,借鉴杭州、青岛等示范城市建设经验,依托滕州市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打造我市“一网三库一平台”(信用滕州网,企业、个人、非企业法人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公共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尽快开通统一的对外信用信息服务窗口。目前我市统战、法院、民政、建工、金融等部门分别有不同的信用评价体系,我们需要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消除“信息孤岛”,实现各行业信息在云平台下的数据对接,构筑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互换平台。

三、严格信用监管,形成联合奖惩机制。信用联合奖惩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牛鼻子”,要抓住这个“牛鼻子”,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要对信用良好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服务。对失信严重的个人和社会组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公开披露失信行为信息,采取行政约束和惩戒措施,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从战国墨子“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到近代吴家大院周莹“诚信”经营,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可以源源不断挖掘出诚信的时代价值。当前一个个“滕州好人”“诚信企业”涌现了出来,我们需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让他们的故事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应命名一些滕州的道路及地标性建筑来宣传诚信道德观,大力普及信用法制知识,广泛开展诚信主题活动,对内树立身边榜样、对外讲好滕州故事。相信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诚信精神必将融入滕州这座城市的血脉,成为我市经济良序发展和社会道德之基。